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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开庭 为村民送上一堂生态环境保护课WM真人app

时间 : 2023-03-31 09:41:39

  “现在开庭!”3月28日上午,仙桃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沙湖镇杨台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该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担任审判长,与环资审判团队一级法官许凡、周涛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沙湖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沙湖镇杨台村村民80余人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周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其承包和租赁的位于沙湖镇杨台村的林地推挖成养殖坑塘,并租给他人养鱼。根据鉴定,周某推挖的林地面积为150余亩,上述地块被推挖成坑塘后,已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

  村民王某旁听庭审后说道:“仙桃法院在案发地开庭审理,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我们,让我们深受警醒,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法律宣传效果。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我们一定会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守护林地保护耕地。”

  庭审前,被告人周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主动要求对受损生态予以修复。承办法官以此为契机,分别向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被告人告知,双方可就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磋商。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集体研判后,同意被告人周某提出的生态修复方案,双方达成生态修复协议。随后,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向法院递交WM真人app下载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情况函。

  通过探索,仙桃法院以该案为“蓝本”,构建职责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制度,并以修复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量刑考量要素,实现刑事责任与生态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

  庭审结束后,市法院环资审判团队法官周涛、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伟,市自规局公职律师胡晓松共同就林地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有关法律进行现场普法,呼吁村民贯彻落实习“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始终坚持保护农用地,守住生态线。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积极探索涉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办案+行政执法”联动模式,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资源审判“仙桃样本”,为仙桃的水更清、林更绿、景更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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