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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真人保护生态环境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 : 2023-08-20 17:08:53

  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强调的是自然万物都应平等相待,和谐共处。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其要义在于处理和调节不同生态系统内部以及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关系,以求得他们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平衡,追求的是一种自然和生命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取向。佛教将宇宙万物大体分为有情和无情两类,无论是有情还是无情,彼此之间都应平等共存并和谐共处,因为它们都具佛性。诚如佛教经典《金刚经》所云: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为云无情不云有性,事故须云无情有性。在众生平等思想基础上,佛教还大力倡导不二法门的思想和主张。不二法门是文殊法门的核心,它反映了法无自性、诸法平等,无有差别的真谛……不二就是无二、无别、性空、平等。用现代生态学语言来加以科学诠释,即是说构成生态系统的各生态因子是没有任何差别的,都是平等的。这种强调物我一体、彼此平等的思想和观念使得佛教的生态思想得到更进一步的体现与升华。其哲学意义在于从根本上承认了生物和非生物的生存权利和自身价值,彻底否定了人类至上的固有观念和思维模式,从而把人从与自然绝对对立的思维框架中解放出来,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互利耦合的现代生态文明观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

  佛教认为包括人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彼此之间都要慈悲为怀,和谐共生。佛教秉持慈悲为怀的共生观主要体现在其不杀生戒律和素食主义理念当中。素食是汉传佛教所积极倡导的饮食方式,是对佛教五戒中不杀生戒的固守与绵延。如《大智度论》卷第十三中就提到:诸余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中惜命为第一。这一观点从根本上承认了生命是最为宝贵的,是排在首位的,对生命要给予最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所以认为杀生者罪大恶极,不杀则功德第一。另外,佛教还深刻揭示了杀生行为发生的根源在于人类自身的食望。如《大乘楞伽经》卷第六提到: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所以只有大力倡导素食主义,恪守不杀生戒律,培育修行者慈悲良善心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类的贪婪本性和食望,进而起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免遭破坏的积极作用。佛教还通过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说教来强化其不杀生戒律的实际效应。《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八云:己作不失,未作不得,可见佛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之说认为宇宙万物都受因果法则支配,善因必产乐果,恶因必生苦果。佛教认为如果触犯了不杀生戒律,去伤害人畜的性命,不管是亲杀还是他杀,都属同罪,而且必遭报应,死后将坠入畜生、地狱和饿鬼等三恶之道,并永世不得超生。又《大乘入楞伽经断食肉品》中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不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食?大慧菩萨摩诃萨。观诸众生同于已身,念肉皆从有命中来,云何而食?……在在生处观诸生皆是亲属,乃至慈念如一子想,是故不应食一切肉。强调人类和自然界其它生物一样,生生死死,轮回不息,并无特别之处,所以要观诸生同于已身、观诸众生皆是亲属,相互之间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谐共生,这也是佛教生态思想生观念的重要体现。此外,由不杀生戒衍化而来的放生传统也是佛教提倡的一种善举,是对生命体积极保护的重要举措,这些说教和做法无疑能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佛教倡导通过修持实践从现实苦难世界进入彼岸幸福世界,从而达到人生精神的解脱。通常以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作为最高理想和价值追求。所谓无住涅槃是指个人虽已证悟真理并充分享有快乐,但决不自恃自满,而是将其运用到实现宏大理想的社会实践活动当中,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共生长。其实质是对现实人生的净化与超拔。佛教主张无住涅槃,其终极目标在于鼓励人们创建‘人间净土’。换言之,就是指个体生命的自我完善。无住涅槃是最高的道德价值,就社会发展理想境界来说,是将现实社会改建成为人间净土。而创建人间净土根本在于人内心的觉悟及行为的共业所感。在众多的净土理念中,佛教所宣扬的极乐世界最具代表性,是佛教理想向现实生活空间转换的结果。《佛说阿弥陀经》中对极乐世界的描绘: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玻璃合成。上有楼阁,亦以金、银、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玛瑙而严饰之。池中莲华,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黄色黄光,赤色赤光,白色白光,微妙香洁。彼国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可见,广大佛教信众内心极度向往的极乐世界:生存空间广阔,环境优美;生命尊严平等,生态和谐;生活自然轻松,幸福安宁;这样的场景正是佛教信众们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投身创建人间净土实践的的内在动力。因为只有正确处理好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保护好自己周围的自然环境,并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才能完全融入自然环境之中,从而与自然环境之间建立起共存共生的生态关系并从中获益,也才能实现创建真正意义上的人间净土的宏伟目标。

  敦煌为我国典型的荒漠化地区之一,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形自汉代就开始显现。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WM真人再加上深受佛教及其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等生态思想的熏陶和教化,敦煌当地僧俗民众逐渐孕育和树立起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投身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之中,通过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举措,为延缓敦煌生态环境恶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环境寺院是佛教僧徒潜心修行的空间和场所,也是佛教徒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无住涅槃最高理想,创建人间净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僧徒极为重视寺院及其周围林木的种植和管护,使得地处荒漠化地区常年受风沙侵扰的佛教寺院环境得到绿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敦煌绿洲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高僧传宋上定林寺昙摩蜜多传》载:(蜜多)遂度流沙,进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亩,房阁池沼,极为严净。又《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P.2032V)载: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这里所说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环境优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如《翟家碑》(P.4640)描绘道:(宕谷)溪聚道树,遍金地而森林;涧澄河[泛],涟浞而流演。《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P.2762+S.6161+S.3329+S.11564)云:碧涧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除莫高窟外,敦煌当地其它寺院的园囿中也广植林木,这从敦煌文书有关寺庙帐目的记载中就可窥见一斑。如净土寺:P.2049V载:面壹斗伍胜,园中栽树众僧斋用。报恩寺:P.2049V载:面壹斗,园中栽树子日众僧食用。P.2032V载:面伍升,桃园栽树子日僧食用。P.3730载:右崇圣一奉大众驱使……虽然自寸栽种园林,犹若青云护,果物每供,僧众不悯……当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园囿更是多不胜数。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围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护。如《敦煌录》(S.5448)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又《右军卫十将使孔公浮图功德铭并序》(P.4638)载:树仙果百株,建浮图一所……辉浮孟敏之津,影曜神农之水,门开慧日,窗豁慈云,清风鸣金铎之音,白鹤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叶芬空。据考证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农渠之间,由于水源丰沛,故林木生长茂盛,环境清净优美。

  佛教提倡以慈悲为怀,慈悲行为的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珍惜和爱护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对保护敦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杀生是佛教保护动物的重要内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虫取用犯堕。又故夺畜生命,上以虫水浇草上。一以虫水自用,诚无慈恻,而意不为害。此则迦留陀夷(桥)慢显能故夺鸟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种杀,彼命断时比丘犯堕。又三种杀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众生,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业因缘故方便欲杀,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不但对水中的虫要爱惜保护,更要保护已有胎身的生物,如伤或致其死,就会遭到突或堕的报应,此外,佛教还主张放生,这是佛教保护动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录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释子文范》(P.2044v)云:乃见飞禽为食,误践网罗;心怀啄粟之忧,身遇擒粘之难。长者乃起慈悲之惠,赎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欢,迍鸟有腾空之跃。遥奔林木,电击飞空;远志高林,揩磨羽翼。在《斋琬文》(P.2940)的祐诸畜中亦载有与放生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外,放生场面在壁画中也多有体现,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这些记载和描绘,不仅真切反映了当地僧徒信众对佛教倡导的放生善举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深切表达了对此类生命个体尊重与关怀之情。另外,壁画《金光明经变》中流水长者救鱼的善举、以及《萨埵舍身饲虎》和《尸毗王割肉贸鸽》图中描绘的舍身饲虎和割肉救鸽义举,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对各种动物的保护和珍爱之情,必会对当地民众环保意识的形成发挥重要影响。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还要精心加以保护,不得以污物秽之。如《律戒本疏》规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严禁污秽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复次三戒守护佛法。认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摘,否则必然受到严厉惩罚。此外,在敦煌壁画中亦绘有大量的花草树木,而且其数量、品种和纹饰更是不可胜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僧俗民众对草木的珍爱之情以及环保意识的提升。

  在敦煌,干旱鲜雨的气候特点和沙漠戈壁包围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僧俗民众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当地水资源,注重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这对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促进地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P.3490)曰:麦陆斗叁胜西窑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帐目:油壹胜,西窟修堰僧食用;麦叁斗,西窟上水修堰众僧食用。修河、补堰不但保护了水资源,也成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时,还严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规定:不得净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经变浴池》中就绘两人在果园洗澡,旁边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画面,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活用水的干净和卫生。除兴修水利、净水外,还注重对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护。如规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绕佛塔四边大小便,使臭气来入。《佛说弥勒下生经》中就给世人描绘了一个干净、卫生、一种七收的弥勒净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头末……街巷道陌,广十二里,扫洒清净。有大力龙王名曰多罗尸弃,……常于夜半,降微细雨,用淹尘土,其地润泽譬如油涂,行人往来无有坌尘。……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罗赊塞迦,常护此城,扫清清净。若有便利不净,地裂受之,受之还合。佛教所追求的这种理想环境是世人梦寐以求的,反映出人们对清洁卫生环境的向往。这在敦煌文献和壁画中均有生动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绘有一位母亲抱婴儿拉尿,和几个小胖孩在旷野挺肚撒尿地裂缝承受的画面,这样既干净、卫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国故事画中,有一幅蹲厕图,厕内蹲着一个正在如厕的人,蹲处下用木板锯出方洞,下为粪坑,以容屎尿,等等,诸如此类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的例子不胜枚举。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对传统发展观念的反思,到上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成为联合国有关发展问题一系列专题国际会议的指导思想,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来说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三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可持续发展体系中的核心。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指在鼓励经济增长以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的同时,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环境保护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的基础,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影响人民真正享受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和关键问题。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不仅要实现经济上的富裕,更要实现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不仅要保障人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更要保障人们能够健康生活、长远发展;不仅要维护公众在个人物质财富上的合法权利,更要维护他们依法享有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权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的国家。由此可见,对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所以国家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解决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避免脆弱的生态系统;发展森林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生态方面的国际合作,努力使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从而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发展相互协调。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最为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所引起的温室效应、由于二氧化硫排放的增加引起的酸雨危害、由于大量使用氟利昂所造成的大气臭氧层破坏等。在这些方面发达国家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因为这些国家的消费水平按照人口平均量计算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空气污染如此,其他方面也类似。另外,发达国家需要采取行动,控制它们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不再被允许出口的有害物质和不安全技术。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责任。中国在发展中,对自身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种种资源、环境、问题的困扰,和对因地球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各种环境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将以/全球伙伴0的精神参与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广泛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中国加入的全球环境与发展方面的各项公约,不懈地致力于中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为此,中国政府将继续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高度的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以更积极、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参与保护地球环境及追求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国际合作。

  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包括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都由四个要素决定:一是环境,即自然界的光照、空气、水分、土壤等;二是生产者,即植物,它从大气中吸取二氧化碳,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矿物质,经过光合作用使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和生物能,从而使无机物变为有机物;三是消费者,即动物和人,保证种群、环境以及社会平衡运行;四是分解者,即微生物,它把植物、动物残骸和排泄物分解为简单的物质或元素,重新进入环境。所以,要实现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就要求保持人类生态系统网络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的协同与平衡,要求物质和能量及信息的输出与输入,既在数量上相对接近,又在质量上促进生态系统的适应和演变进化。只有这样,才可以通过协同机制,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类生态系统的发展保持在持续稳定的状态中。总之,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好了,不但会为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也会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经济要发展,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必须先行,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既是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尽快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森林、草场等自然生态系统,是当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绿色大开发是以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为主并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不能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营造当地不宜的经济林的现象。森林建成后的开发也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1]谢志强.企业污染控制与绿色经营实务全书(第4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3]刘思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创新[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4]钱易,唐孝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环境是指人类和生物生存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是: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对照上述定义,公路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调节与控制“公路工程与路域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发生与发展。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公路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

  公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公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公路带状延伸会破坏路域自然风貌,造成环境损失;公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公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公路环保功能

  一般情况下,一条公路如果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就可以起到对路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作用,并能够对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路基工程在施工及竣工后,结合造地还田与疏导排水,各部分相互协调配套,可使工程稳定坚固,外观顺适优美,能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路面工程对路基起保护作用,同时也起着防尘、防水,保护公路沿线环境不被污染的作用。

  桥梁涵洞工程设计与施工中重视对公路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排水工程对公路工程的整体性和稳固性有特殊的作用,可以防止路基路面水及水中含有的油污、有害元素直接进入农田,避免耕地淹没、土壤污染。

  防护工程确保了路基稳定,减少了水土流失,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作用。该工程与环保的关系最为密切。

  公路建设的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环保工作的重点不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

  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招投标阶段:在合同书中纳入环境保护条款;施工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及监理;竣工和交付使用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后评价;营运期: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处理环境问题投诉。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现结合国家目前的环保法规对公路施工阶段、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述如下:

  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对路堤边坡及时进行植草绿化;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

  设计阶段: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性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

  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

  综合考虑沿途公众对拟建公路了解程度,交通现状满意程度,对搬迁、移民的态度,对当地民俗的不利影响,对公路走向,对出行、交往的要求,对当地养、植业的影响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制订环保工作条款,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环保工程项目、地点、内容、标准等实际,对不同标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条款。

  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

  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竣工图绘制。绘制距路中线米范围上简略地形图,标明水系、防护工程、排水系统、敏感点、居民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土地使用现状等内容,作为施工档案资料,以备今后查证。

  早在1983年,世界粮农组织就出版了《山羊》一书,该书针对委内瑞拉部分地区所存在的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草原植被破坏问题,用了整整两章的篇幅为山羊“澄清了事实”,并反复强调指出,山羊作为地球上的最优秀的和最有益的家畜之一,并不是草原生态恶化的元凶。我国宁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龚伟宏同志也从生物学的角度较全面地透视了山羊和绵羊的生活习性,指出“山羊嘴部不像绵羊那样有较深的二裂唇,不能紧靠地面采食牧草。而且,山羊喜食草尖嫩叶,在草原放牧中的一次采食率仅为14.6%,而绵羊则高达25.19%。此外,山羊喜攀崖、善游走、耐旱耐粗饲,适应性和生活力比绵羊及牛群更强,它可以采食到其他动物不能利用的高山悬崖上的牧草,可以限制危害草原的荆棘蔓延,并且往往能在人为砍伐的林区、挖垦过的草原和其他动物掠食过的退化草地上,继续生存并为人类提供优质产品”。实际上正是山羊具有上述众多可贵的特点,加之人类的趋利行为和不合理的利用,才使人们忽视了山羊背后的砍伐者、开垦者和破坏者,进而产生了“凡是草原退化的地方,都有大群的山羊”、“山羊破坏草原生态”等片面看法。

  诚然,山羊确有喜食幼树嫩枝的特点,对幼树林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人类管理不当或管理失控的条件下,任何家畜的放牧,都会破坏幼树的生长、妨碍草地的恢复。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所存在的人为开荒种地、挖甘草、挖黄鼠、抓发菜和铲草皮以及对绿洲周边天然植被的人为破坏,无不“有效地推动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认为,将山羊视为我国草原沙化的根源,实在是一种“歪理邪说”;而对山羊实施“制裁”或者说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消灭山羊的数量方面,无疑是让没有思维能力、没有环保意识、不懂政策的山羊充当了人类趋利行为的“替罪羊”。

  我国西部地区的广大草原虽然从上讲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草原实际上已成为该地区每一个牧民都可以自由地免费利用的“公共资源”。在学上,所谓“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二是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了共有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所谓“竞争性”是指在提供给羊群生长的草原面积为既定时,当一个牧民所放养的羊群数量增加时,那么留给其他牧民使用的草原面积就自然减少。“竞争性”特征“迫使”每个牧民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养羊只数。所谓不具备“排他性”(或简称为“非排他性”)是指几乎不可能对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征收费用,或者说很难用收费的办法来阻止人们过度放牧。

  早在18世纪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家和学家大卫休谟(1711-1776)便认识到在人们完全从“私人动机”出发而自由地利用公共资源时,公共资源将倾向于被过度利用、低效率使用甚至浪费;并且过度利用还会达到使任何利用它的人都无法得到多少实际好处的程度。公共资源的利用之所以存在“悲剧”,直接原因在于,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面临着一道类似于“囚犯难题”那样的困境:当总体上大家都有增加利用公共资源的可能性时,自己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而其他人不加大利用时,则自己的利益将增加;至于在其他人也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时,自己若不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则自己显然“吃亏”,而自己也不失时机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就会“避免损失”。最终后果是每一个能够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将会毫不留情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直至草地上不能再养羊时为止,即出现“纳什均衡”。

  运用一个简单的数量模型可以证明上述推论。设某牧区有X户牧民(下文令X=3),由于草地面积一定,则该草地上可养羊的最佳数量就为一个确定的数字(这一最佳量将在下文给予推导),如果羊的数量过多,养羊者所养的每只羊的收益将会因为草地的有限而降低。用数学语言来说即单位羊的收益是养羊数量的减函数。若用R代表一只羊的产出(或毛收益),Q表示三户牧民的总养羊量,q1、q2、q3分别代表三户牧民的个别养羊量,则有:R=f(Q)=f(q1+q2+q3)。再设一只羊的具体收益函数形式是:R=100-Q;单位羊的成本函数是:C=4元;三户牧民的养羊利润分别用P1、P2、P3表示,则由于“利润=总收益-总成本”,所以,每户牧民的利润函数便分别为:

  三个反应函数的交点(设分别为q1*、q2*、q3*)即纳什均衡。将q1*、q2*、q3*代入上述反应函数中,可得知:q1*=q2*=q3*=24(只),再代入利润函数则可求得三户牧民的均衡利润:P1*=P2*=P3*=576(元)

  这表明,当不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每户牧民都从自身利益极大化这一目标出发,那么每户的均衡养羊只数将是24只,均衡利润量是576元。三户牧民的总养羊只数和总利润量则分别为72只和1728元。

  然而,若在其它条件(即单位羊的收益函数与成本函数等)不变时,我们放弃该草原为三户牧民所共同拥有的假定,而设其为一户牧民所拥有(或存在一个集体协调机制),且设该草原的养羊总只数为Q,则显然有:总利润函数P=QR-QC=Q(100-Q)-4Q=96Q-Q2

  设:使总利润极大的最佳养羊数为Q*,那么该最佳养羊量必会使总利润函数的导数为0,即:96-2Q*=0,解得Q*=48(只),代入总利润函数得:P*=2304(元)。

  比较两种情况不难发现:既定的草原面积下,三户牧民出于各自利益考虑而独立决定的养羊总量(72只)是大于一户牧民(或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所决策的养羊量(48只)的。而实际上,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或一户牧民所决策的养羊量显然是该草原本来能够承载的最佳养羊总量。众所周知,草原本来能够承载的最佳养羊总量的突破(即草原的过度放牧)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草地资源得不到有效恢复,直至出现地表植被消失和草地沙化等问题,从而最终造成草原的实际可能载畜量下降、牧民养羊收益减少。

  我国的有关资料充分证实了上述与数量推导。例如,我国新疆全境草地退化和沙化面积已达2133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37.2%,更为严重的是,新疆全境草地现在仍以每年29万公顷的速度在退化。至于青海省,退化的草场面积也达到1173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32.3%;沙化草地193万公顷;草原植被消亡、土地的黑土滩面积已达333万公顷。宁夏则有97%的天然草原在退化、和沙化。草地的退化、沙化使其产草量和载畜量已经严重下降,在新疆,平均需要1.49公顷(22.35亩)的草地才能承载一只牲畜。二、维护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对策比较

  第一,政府干预或者说政府向牧民征收牛羊税。例如,在2000年上海举行的一次名为“走经济全球化道路:在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学术会议上,华裔加拿大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便呼吁,中国政府应征收牛羊消费税。据他认为,把从牛羊肉消费中征集来的税收的一部分用于帮助农牧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另一部分则可用于解决政府帮助农牧民转向其它产业所需要的财政经费来源。不过在我认为,对牛羊征税虽有或依据(即便国家是向牧民征税,也有依据。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草原资源的产权被界定为属于国家所有,作为产权主体,国家显然有权力向牧民征收牧羊税),但是,在我国真正实施征税政策还是存在很大的。对牛羊课税的经济学含义即移动牛羊产品的供给曲线,税收的增加将促使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这一过程必然带来均衡点的移动以及牛羊产品价格的上升和均衡产量的减少。即使是对牛羊征收消费税,最终后果也可能会加重牧区人民的经济负担,严重的是将可能导致牧民失去生活的来源。特别是在牧民没有其它就业渠道的前提下,税负的加重无疑会使牧区人民的脱贫致富速度减慢,甚至还会使牧区人民陷入生存危机的困境之中。

  具体说,如果消费牛羊产品的消费者是不受宗教和习俗制约的非少数民族人口,那么,牛羊消费税的征收以及客观存在的替代效应将可能改变其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即需求曲线的斜率会发生改变,需求曲线将可能变得较为平缓一些或更富有价格弹性这一结果将是:因供给减少所导致的价格上升不仅不能增加牛羊产品提供者的收入,反而会导致牛羊产品提供者(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牛羊肉的消费者是那些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那么,受消费习俗或宗教因素,他们对牛羊征税的反应将是不会明显改变其需求曲线斜率,这时,西部少数民族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将是不得不分担更多的税收。至于西部地区牛羊产品的生产者则会因均衡产量的减少而使实际总收益下降。尽管政府税收的增加可以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但是“双退双还”措施在近期所造成的农牧民直接收入的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总之,征税不仅会通过加大牛羊生产者的成本、削弱牧民的市场竞争能力而降低牧民的收入;而且会增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消费者的生活费支出;此外,还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无谓损失。因此,在不能给牧民提供其它有效的生活来源渠道之前,加征牛羊税对原来就贫困的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是不可取的(至于以行政手段禁止牧民养羊更没有道理可言)。

  第二,重新界定草原的产权。即明确草原的产权主体,或者允许土地(草原)自由贸易。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在2000年参观江苏改制时,曾建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土地的产权”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张改革土地(或草原)资源产权的经济学家依据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安排,具有节约费用的作用,它能以低费用的方式解决人们在使用稀缺资源(如草地)中的冲突。换言之,按照产权学派的观点,将草地分给牧民私人所有,将会促使牧民充分关注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过度放牧现象也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然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无论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私有化”改革还是实行“自由贸易”改革均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重大障碍。

  既然“禁止牧民养羊”的行政干预办法、“征收牛羊税”办法以及“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在解决西部草原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上或不可取,或在近期内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我们提出“人口迁移或减少牧区人口数量”的对策主张。

  实际上,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本原因乃在于人口过多。按联合国沙漠会议规定,干旱区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人口的临界指标为7人,半干旱区为20人,然而我国西部地区诸省区的情况如何呢?大多数地区的人口都超过了此临界指标。以宁夏为例,,其山区人口较1950年代初期增长了250万,人口超过临界指标2.3—2.4倍。必须看到的是,在化与现代化没有完成的传统社会或落后地区,过多的人口数量或过快的人口增长必然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草地的过度放牧,因为,在工业化不发达的前提下,草原地区的人民只有依靠增加牛羊放牧数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目前宁夏山区的牛羊数量较1950年代初便增长了274%,牲畜超载2.3倍。(9)可见,草原牲畜放牧的超载,首要原因是草原上人口数量的超载。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考虑的对策就应该是设法减少西部牧区的人口总量,而不能象现在一些地区那样简单地“消灭山羊或不允许牧民养羊”。而且从理论上讲,西部地区牧民的减少或牧区人口的转移其实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工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的必然,人口的转移不仅是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而且是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三、牧区人口转移或城市化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进

  人口迁移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机制下进行:一是在政府的计划安排下进行“移民”。二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落后地区的农牧民向发达地区或城市流动。

  从我国实践来看,政府组织的“移民”具体包括两种移法,(1)政府象转移三峡库区移民那样转移西部牧区的牧民;(2)政府出面(或组织农牧民)建立小城镇来实现农牧业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很显然,由政府出面组织象三峡移民那样的西部人口大转移是不切实际的或难以进行的;至于政府通过行政规划的方式来“小城镇”进而实现人口的转移,虽然愿望非常美好,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是十分理想。由于城镇建设与繁荣的前提是化的发展,没有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必然会陷入“有城无市”或城镇“人气不足”窘境之中。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所出现的已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又返回的现象明显表明,进入“人为造就出来的小城镇”的农民若不能享受到工业化所带来的较为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舒适的生活方式等等方面的“实际收益或好处”,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安心于小城镇生活的。鉴于此,我们认为,实现我国西部地区农牧民的“空间转移”应主要市场机制来进行,而不能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当然,让市场机制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不表示政府在人口迁移上的完全“不作为”,以市场的力量来转移人口要求政府在推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等上应该贯彻执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具体说来,政府的主要精力是不应该放在动员或组织农牧民“建造小城镇”上,而应该放在改革农牧民进“城”所客观存在的“门槛”限制问题上(如消除户籍管制等)。

  不过,消除过高的进城门槛、让农牧民自主选择迁移方向或目标,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安与顾虑,其中,最大的担忧是农牧民将因此大量涌向城市,从而造成城市的拥挤、就业的紧张、社会治安的混乱、城市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所谓的“城市病”问题。诚然,农牧民进城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上述诸多“城市病”,但是我们认为,不允许农牧民进城所导致的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不均衡发展(或城市化滞后)所引起的种种“农村病”问题则更为严重。笔者在“慎对广义小城镇”和“不允许农民进城的负效应不容忽视”等文中,将只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而不允许农民进入“现代城市”所带来的“农村病”问题归纳为五大方面,这五个方面是,(1)在行政手段推动下加速进行的小城镇(尤其是乡村集镇)建设,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粗放式利用;(2)小城镇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问题极为严重;(3)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来说,仅依赖小城镇的发展而没有现代城市供给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既不可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也不可能使城市的规模效应或聚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与体现;(4)小城镇建设在扩大国内最终需求、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上没有明显的效果;(5)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对于农民改变其传统的行为方式、实现其个人角色转换乃至个人现代化等是极其不利的。

  德国政府非常重视培养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意识到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是覆盖面广,也是最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只有依靠公众的力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提升环境保护的效果。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免费开展讲座、提供环境保护知识手册等各种途径向公众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同时,德国将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总体来说,德国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都非常高,对于政府任何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措施都会积极支持,并做到使自己的行为有利于环境保护。

  德国通过持续减少向空中排放颗粒状及气态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来实现保护大气、防治污染的目标。针对空气污染防治,德国还制订了一系列监控措施,如“大型燃烧设备规定”以及“空气净化技术指南”等,以此来促使发电站经营者和其他工业企业改造其现有设备,并对排放有害物质制订了严格的界限。在治理汽车尾气方面,德国首先鼓励生产和销售排气量小、安全性能好的经济型小轿车,并大力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以减少环境负担。通过实施上述举措,自1994年以来德国空气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等含量持续降低。

  德国的供水、排水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水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持水生态平衡,使水质状况符合居民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对供水量的长期需求。一方面,监测和保护地下水免遭污染;另一方面,德国河流较多,非常重视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德国以严格的法规、监管和执行以及征收生态税、污水排放费、对私营污水处理企业减税等经济调节手段共同构成水污染控制管理体系,对保持水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德国将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到战略高度,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以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建立了持续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机制,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政策措施。德国政府对消费化石能源能源税和生态税以引导民众广泛使用可再生能源;并采用财政补贴、税收、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手段来形成有效的激励。通过多种措施,德国有效和高速地发展了风能、太阳能、水力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温室气体排放量迅速减少,为减轻环境污染作出了重要贡献。重视废物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德国的循环经济起源于对生活和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然后逐渐扩展和转变到生产与消费领域。德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最终达到既节约资源,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废物末端处理、以循环为目的的废物减量化、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及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4个阶段。德国率先在国际上进行循环经济立法并施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推进环境立法工作,强调环境治理要做到有法可依。日本政府从环境省到地方都制定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了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而且日本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相当全面、细致,标准严格,措施得力,真正做到了有法能依、有法可依。日本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的专业法律、环境保护的综合法、不直接属于环境保护但和环境保护有密切关联的法律。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日本在环保产业领域起步较早,积累了一些技术和经验。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便注重研究开发环境保护技术,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世纪后期又致力于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在国际上处于先进行列,有力地促进了日本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日本确立了环境立国战略,把发展环保产业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日本通过推进环境保护技术的不断创新与进步,优化了环保产业结构,促进了环境保护产品的升级换代。因此,日本以创新环保产业技术为根本保障驱动了环保产业的大发展,大幅提高了资源利用率,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

  日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非常突出,良好的环境意识和自觉进行环境保护的行为得益于日本政府注重培养民众的环境保护、节约和节能意识。日本环境保护节能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幼稚园到小学、中学的教学中都将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财产,环境问题具有社会性,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有赖于社会公众的高度参与。公众高度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激发了绝大多数日本民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日本,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立法、维护生态平衡和共同的环境利益成为人们一切活动的准则之一。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美、德、日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个鲜明特点是立法先行,通过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实施环境执法奠定了基础。借鉴美、德、日的经验,我国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结合我国实际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创新,形成不同法律部门、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要注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意法律条文的细致严密性,避免在条文中有更多的号召性、鼓励性、口号性的条款,应规定得更实一些。

  加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培育,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美、德、日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包括公民、企业及环保组织等,共同参与环境问题的解决,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较高。在我国,一方面,要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水平,通过多种教育手段和传媒工具对公众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伦理知识;另一方面,要制定适当的制度和激励措施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为政府的环境决策提供建议;运用经济手段激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等。

  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载体高效集约利用资源美、德、日认为循环经济作为化解环境危机、缓解资源匮乏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他们在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以废弃物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和发展可再生资源作为重点。我们应借鉴学习美、德、日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实践,针对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特征,确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基本路径,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方面,以减量化为目标从源头上降低资源的使用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另一方面,发展资源深加工,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与循环利用,最终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低污染物排放。#p#分页标题#e#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做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1)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2)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3)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林业部门应该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国要以部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当前,体系建设的重点是部级中心测报点、省市重点测报点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达到仪器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使监测和测报能力能够适应防治工作的需要。【摘要】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日趋剧烈。与此同时,森林的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林业不但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同时也是生态公益功能生产部门。林业生态公益功能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宣传上,还要做到针对森林的公益功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由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森林分类区划标准与方法,各地按照区划标准与方法尽快完成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在将森林资源区划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基础上,将公益林进一步区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重点公益林,将商品林进一步区划为天然商品林和人工用材林。

  对于重点公益林特别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实行禁伐,严格保护,只能进行抚育性采伐或者改造性采伐;对于天然商品林实行限伐措施,确保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额度。对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别编制采伐限额并执行。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对公益林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对集体及私人业主营造的林木被区划为公益林的,由国家收购,不愿意被区划为公益林的,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集体或私人业主签订禁伐、限伐协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私人业主营造的商品林,其不愿意继续经营又不能转让给他人的,也应当由国家予以收购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缴纳制度,要求生态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于生态公益林的供水、风景旅游、林地矿产开采、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等经营单位或个人缴纳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应当加强对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在伐区调查设计、伐后验收、采伐更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其次,虽然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限额予以放宽,主要由经营者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但是,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同样事关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因此,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实施,林业主管部门则应当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目前,我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达9000多万人。有相当比例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一组最新数据显示,我们的饮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最新检测报告(2005年6月份)称,我国七大水系,水质达到I~III类水体的占49.2%,IV-V类(受污染水质,不能用作饮用水源)水体的占28.5%,劣五类(已丧失直接使用功能)水体的占22.3%。湖泊水库中满足Ⅱ~Ⅲ类水质的湖库有7个,占26.9%;Ⅳ~V类水质湖库有9个,占34.6%;劣V类水质湖库有10个,占38.5%。

  全国约25%的土壤处于警戒状态,污染比较严重的约5%。蔬菜中农药污染问题更为严重,农产品已经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有关部门进行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中,江苏调查区蔬菜和稻米的铅超标率分别达到60%和46%。广州调查区的蔬菜样品中,七氯和异狄氏剂醛的检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盐的检出率竟然高达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渗入镉废渣而被泻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镉量超标,无法食用。因土壤污染,全国每年粮食减产1000万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亿元。

  近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由此带来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长,并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农村转移,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2005年《各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显示,当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仅为51.7%。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为2.6亿吨,绝大多数没有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畜禽粪便年产生量达27亿吨,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成为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污染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一些农村,为承接污染型产业和引进这些企业,地方政府许诺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表面上看,引进这些污染产业不仅给当地带来了大量的投资,而且给当地村民一些就业机会,有些地方为了回避国家对土地的管制政策,采取“以租代征”的办法非法占用农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虑国家的环保政策,违法违规建设。由此对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长远的。

  我国化肥年施用量已达4700万吨,居世界之首,单位播种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所设置的安全上限值。我国湖泊与河流中的污染负荷有50%以上源于非点源污染,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约占1/3。此外,仅从占全国作物总播种面积20%的集约化、专业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种植区域来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损失的氮就达300万吨,占我国氮化肥总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经引发全方位立体污染,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难以逆转,还导致了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现象。

  我国年均化学防治面积45亿亩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污染的土地超过2187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6%。过量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利用率仅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期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综上所述。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同时,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对企业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的不合理布局,农田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过量是农村生态环境复合污染的主要原因。

  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生态环镜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我国在起草污染防治政策、立法、标准体系时,有必要借鉴美英先进经验。第一,由于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的特点,在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时,应注意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协调,同时应对现有的这些法规中已有的一些制度进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应强调预防体系的健全,并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三,在立法上应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确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公民个人、NGO等环保组织以及社区的作用,让他们积极参加到污染防治工作中来;第四,建立污染整治基金制度、污染整治市场体系和环境污染风险责任保险制度,促进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整治向市场化发展。

  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有着举足轻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阶段,政府应采取“发展导向”模式。(1)政府应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健全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的长效保护机制,用制度来监督环境。环保系统应该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建立宏观综合决策机制,健全中央—地方协商制度。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环境保护政策要同部门发展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进行有效管理,促使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由于市场存在失灵情况,因而通过政府来对环境资源利用进行管理来纠正市场失灵,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政府可通过征收“屁古税”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

  随着发展,政府应逐渐转向“秩序导向”模式。强化公共资源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起合理的环境经济利益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利益关系。

  要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应停产关闭。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应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能力,应关闭取缔。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和开展旅游等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力量,保证必要的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

  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一方面自专利制度诞生始,人们往往在垄断了一项权利后为了充分实施该项专利、实现利益最大化,不顾这项技术是否潜伏着生态危机,这种天然的利益导向性因此对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伤害。另一方面,专利制度促进生态技术创新所开发的“有益新物种”充分发展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对其他物种产生了竞争性的优势,进而人为地淘汰其他物种,导致生物多样性发生无可挽回的损失。专利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在促进生物的人工繁育和培养的同时,又导致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品种被过度盗猎和开发,进一步破坏生物的多样性,最终造成有限资源被无限自由过度剥削的“公地悲剧”。从资源利用的角度看,专利制度阻碍了新的、对环境有益的智力成果的研制,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米歇尔海勒提出了“反公地悲剧”,作为“公地悲剧”的镜像概念,“反公地悲剧”意指同一对象上的产权过多可能导致资源陷入利用不足或者闲置浪费的悲剧。“绿色技术”是与传统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技术相对应的,遵循生态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的,节约资源和能源,避免、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污染且拥有最小生态负效应的“无公害化”或者“少公害化”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总称。一些绿色技术的拥有者对其技术拥有过多的产权,所以常常会滥用其权利,使得他人利用开发其技术遇到重重阻碍,因而导致社会整体资源配置的不平和和效率低下。为了调整专利制度带来的“生态负效应”,我们可以从如下角度分析来解决问题。

  从专利本身来看,我们必须对专利附加“绿色”的限制,将“绿色”要求加入专利授予条件并在专利审查中予以落实。具体来说,如果某一项技术是原始创新,那么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其作出的阐述可以被自动接受;如果某一项技术并非原始创新,则需要将其与原有技术作比较,只有在该技术对环境更有利的情况下,其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这一措施有利于顺应《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27条中规定的:对危及人、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或者严重破坏环境的专利,政府可以拒绝发证。以此真正实现“法律的生态化”,“法律生态化”这一概念最早是由金瑞林教授提出的,如今在已受到各国的重视。

  从专利制度的角度来看,专利制度产生之初社会污染的态势处于生态环境可以自我调节的范围之内,其环境伦理尚未纳入人们的考量的知识体系。强制许可制度的重构是实现专利制度生态化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举措。所以我们必须重点发展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予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众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但是笔者认为,对于“紧急状态”“非常情况”“公众利益”等概念较为宽泛和模糊,应当由法律进一步作出规定,以此保护合理限度内的私权。另外,我国对于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申请理由、申请程序等各方面的规定限制较多、要求较高,还未充分实现TRIPS赋予的权利,所以关于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再建设必须在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放宽限制,尤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利益天平向公众一边倾斜,对专利权人的独享权利作出进一步的限制,充分运用TRIPS协议赋予的自,灵活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们必须认识到,强制许可制度是一把双刃剑,通过发挥其威慑作用,来限制专利权的滥用,保护公共利益。若实施不当会产生阻碍科技创新、侵害个体利益的负面作用。

  专利制度是时展的产物,而在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威胁的情况下重新构建我们的专利制度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利益的天平在公共利益和私权的博弈之间不断平衡,以寻求不同时代的支撑点。在当今这个时代,生态环境利益则毫无疑问是我们捍卫“公共利益”必须考量的因素,我们不能再将环境作为牺牲品来发展经济,要始终坚信环境和利益之间的利益矛盾并不是不可协调的,法律终将会达到其应有的状态,终将实现其利益协调工具的作用。

  根据2008年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凌河干流例行水质监测情况,选择COD、BOD5、NH3-N、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石油类6项主要评价指标,对监测结果采用单项指数法和分类法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凌海市大凌河西八千断面水质有COD、BOD5、NH3-N、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石油类6项指标超过(GB3838—2002)Ⅱ类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2.87、3.80、3.68、3.88、3.50、2.98。经进一步分析比较,发现大凌河由义县张家堡断面流经凌海市区到西八千断面,水质再度恶化,各主要污染指标浓度上升,主要原因是接纳了凌海市的城镇生活污水和金城造纸厂工业废水,水质评价结果为劣Ⅴ类水质。

  本次凌河生态治理保护规划主要包括护堤生态林、干流人工湿地、堤防建设、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工程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

  2.2.1对水环境的影响下面从工程施工期和工程运行期分别讨论对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时的废水和生活污水与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污水量不大、污染物成分简单,且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分散排放,除去蒸发、渗漏外,进入河道的生产废水量较小,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另外,由于施工机械大多以燃料为动力,在运转和维修中容易产生油料的跑、冒、滴、漏,如进入河道,会引起河道局部区域的油污染。施工期施工场地人员集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如随意排放将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另外,场地内设置的临时厕所在工程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拆除,并对厕所原址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否则将会污染河道水质。

  本工程属河道治理工程,运行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污废水。工程实施后,由于防洪标准的提高及水土保持、护堤林和人工湿地等生态建设措施的实施,堤防工程将更具规模和完善,水土保持功能和水源涵养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在保护沿岸防洪安全的同时也可有效地减少泥沙及城区废弃物的入河量,大凌河流域河流水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而工程建造的人工湿地在蓄水、调节河流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能滞留沉积物、分解有毒物和营养物质,从而净化水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区域及周边地区土地和植被的侵占和破坏。河道治理工程的占地主要集中在河道堤线之间,永久占地和施工时各作业点临时占地都会不同程度的占压土地和扰损地表植被。施工设施及临时堆土等对土地的占压,将对原有土地的农田肥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土方的临时堆存及弃渣的堆放若防护不当,容易产生局部水土流失,甚至诱发滑坡和坍塌;而由于工程施工人为破坏植被,将造成原地貌部分地表,在遭遇大风及暴雨径流等外力作用下,也容易产生局部水土流失。

  河道治理规划的实施在确保城市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对河流两岸进行生态建设,栽植大面积的生态林及建造人工湿地,充分发挥河流、水面及两岸绿地的自然景观功能,创造优美的生态河流水景空间,建成沿河的生态绿色长廊。生态林的建设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并能起到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人工湿地的建造在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的同时,还能起到调节局部地区小气候的作用,具有湿润气候、净化环境的功能,有利于河流生态环境的改善。另外,河流两岸的生态建设将形成复杂多样的植物群落,可以为野生动物尤其是一些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对保持生物多样性、调节生态平衡起到一定的作用。

  由于工程实施占用的土地,将给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运行、人类活动的增加、土石方开挖等各施工环节的进行,将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废气及噪声等,对工程区域及周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工程的施工,使现有公路车流量有所增加,将会对当地的交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

  河道治理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全流域城市的抗灾能力,降低灾害的发生频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规划实施后,将改善全流域的投资环境,加速产业升级,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具有极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另外,规划实施后将使凌河流域面貌得以改善,全流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改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和具有开发潜力的空间,沿岸乡村也将相应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蕴藏着极大的区域优势和商机,有着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河道治理工程的特性和环境影响分析,针对工程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分别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以减免和改善。

  工程施工场地基本在河滩地,施工过程中要防止车辆的油料泄漏,进入河道污染水质。在河道清理、清除地上建筑等附着物时,要规范施工,尽量减少入河悬浮物。在工程修筑集中用水的地段要提倡节约用水,设立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废水重复利用。施工人员集中区要修建防渗厕所,工程施工完成后,厕所要拆除,并对厕所原址进行彻底清理、消毒,以免污染河道水质及周围环境。另外,应对凌河全流域的水质要做好定期监测。对周边工业企业污水要严格控制,并抓紧做好相应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以改善区域水环境。

  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原为耕地、林地的区域,在工程结束后要恢复耕种及原地貌。因此,在工程占地前要将表层土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清理并平整场地,将表层土回覆于原地表层,使土壤肥力尽快恢复。工程永久占地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采用经济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永久破坏的林地应采取生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并做到占补平衡,保持全流域的生态平衡。同时,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植物破坏,减小对施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另外,规划实施后,要制定相应的流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管理,特别要防止牲畜啃青、踩踏和人为损坏。

  施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砂石料应予覆盖或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洒落水泥、沙土等易起尘物料要及时清除,控制扬尘污染源。运输砂石料时,应当用蓬布覆盖车厢,对施工车辆频繁通过的临时路面要采用洒水车定期向路面洒水,防止扬尘。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要定期保养,保证安全正常运行,减少燃油废气产生量,以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所用燃料,应尽可能使用天然气、矿物油等清洁能源,减少煤炭用量,特别是要禁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防止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等施工设备应尽量采取低噪声设备,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环境敏感区,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作业。对受噪声影响较重的居民给予一定的噪声赔偿。另外,工程应严格按设计施工,搞好堤防及河道两侧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堤防的维护管理,制定防洪调度方案,落实防汛措施,使防灾减灾相结合,减轻一旦堤防决口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提高人们的保护环境意识。

  在工程建设管理及环境管理中实行环境监理制,有利于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利于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原有的河道加以改造,这就会对原有的水体及水文条件产生影响。凌河保护区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同样如此,截流过程导致的坝址位置水流流速急速增加,截流完成之后上游河段的水流流速在水库的调节作用之下流速减缓,河道出现人为因素作用下的断流现象,这些都对河流原有的水动力产生影响。另外在水利工程的作用之下,原有的水文条件也同样有所改变,上游河道水位较比自然状态会有明显的升高,而下游的水位则相对降低,流量、流速的稳定性也随着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发生改变。原有的季节性流量高峰也随着人为的控制而变得平缓,水位落差也较比自然状态有很大的减少,这样对于水量的蒸发、渗漏以及循环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除此以外,水利工程建成以后,大量的水体滞留在水库之中,在经过长时间的与大气热交换之后,其温度以及流态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仅如此,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对水质产生了影响,施工过程对于原有地貌的扰动以及施工过程垃圾的排放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降低原有的水质。人为的干扰还改变了河水原有的排污降解能力,由于水体在水库中的囤积,水体原有的纳污能力不断提高,而降解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这就会导致水体浑浊度提高,从而影响整个河道的生态环境。

  根据诸多的调查数据显示,水利工程区域的大气温度以及湿度、风速、降水等都与水利工程的面积有着很密切的联系。水利工程所在地上空的空气透明度较比于居民区上方的空气透明度要高出8%~10%,并且比起陆地上空的紫外线辐射,水面上空也要高出30%。在温度方面,水面上空的温度也要较比于陆地上空低4~5℃,而湿度却要高出10%~15%。另外水利工程对于季节性的温度变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距离水库越近,季节性温度变化的幅度相对较小。

  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于水体生物的影响最为明显也最为直接,由于水利工程的影响,水生生物原本适应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大坝的修建对于鱼类的洄游产生严重的阻碍,这会对鱼类的生活周期产生很大的影响,导致鱼类原本的生活周期发生改变。并且由于水库的作用,水体流动性较弱,富营养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水中水生植物繁殖过度,进而影响水中氧气的含量,这不仅会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一定的困扰,同时还会改变原本的鱼类种类,破坏了原有的食物链。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会对库区以及其上游和下游河道的泥沙转移和沉降产生影响,进而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改变。因为水利工程的作用,河道内的泥沙大量堆积,这必然会导致水体悬浮物含量增加,使原有的水体浑浊程度提高。而对于上游的河道,同样是由于水利工程的作用,其水位会有所抬高,但是水流流速却会下降,水流挟带泥沙的能力降低,这就导致水库上游区域泥沙堆积,河床被不断的抬高。不仅如此,下游河道也会由于下泄水流泥沙含量的减少而被冲刷,久而久之在水库及其上下游区段就会形成一个回水的三角洲,并且朝向水坝逐渐的升高。

  有许多调查研究表明,水利工程与地震、塌岸、滑坡以及渗漏等不良地质灾害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且水库蓄水的深度与地震强度系数有着直接的联系,高度超过90m的大坝,在地震时会表现出很高的震动级数,同时地下的震动也随着水库蓄水面积的增大而增大。另外水库岸边的土体抗剪能力会随着水位的升高而降低,汛期水位急剧升高,岸边塌方的可能性也随之提高。另外水库内的蓄水由于流动减慢,其水质容易受到污染,也会对水库所在地周围及地下水造成污染。除此以外,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以牺牲某一区域的土地为代价,周围的居民要迁移,房屋和土地会被占用。另外在水库建成之后,由于水位的升高,周围的耕地会出现盐碱化趋势,而且会越来越严重,严重的还会成为沼泽地。

  水利工程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政府和国民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早在多年以前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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