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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环保WM真人官方网站的资料十篇

时间 : 2023-09-19 21:45:31

  1、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创新研发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2、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也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有关研究中显示,若在影像档案资料的保管环境当中产生污染物,则可能致使影像档案资料表现出包括衰退、变化在内的各种问题。正确认识环境因素对影像档案资料保护的影响是合理实施环境控制技术的关键所在。从影像档案资料保护的角度上来说,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化学性污染的角度上来说,空气当中所存在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容易与影像档案资料中的水分发生反应,生成一定量的亚硫酸,进而与氧气发生反应,形成硫酸。或在水分与二氧化氮结合的条件下生成硝酸,产生诸多有害气体。其次,从物理性污染的角度上来说,对于空气当中所存在的灰尘而言,在摩擦作用影响下,可能导致影像档案资料出现表面磨损、水解降解方面的问题;对于空气灰尘中的粘土成分而言,在受水分影响的条件下,可能致使影像档案资料出现粘连问题,影响局部档案资料的记录完整性。

  1.温度、湿度监测与控制技术分析:为了确保影响档案资料的使用寿命理想且稳定,需要特别关注对温度指标以及湿度指标的控制工作。相关行业标准当中对该参数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胶片库房一类专门作用于影像档案资料存放的库房而言,拷贝片的温度控制标准为14.0~24.0℃,湿度控制标准为40.0~60.0%;母片的温度控制标准为13.0~15.0℃,湿度控制标准为35.0~45.0%。为了确保实际工作中的温度、湿度符合该标准,就需要合理应用相应的环境控制技术。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影像档案资料保护工作中可以引入温湿度的巡检工作系统,库房内安装温湿度测量仪表,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对温度湿度记录数据进行定期检查与登记工作。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装智能化的巡检系统以及联动控制系统,提高温湿度控制的综合水平。与此同时,也可以在库房管理中引入控温柜、控湿柜等相关装置,在智能化技术支持下,对环境温湿度进行主动干预。该装置能够根据材料载体的不同以及在保管要求上的差异,对温度湿度控制标准进行灵活调整,配合防尘、防潮的优势,具有进一步推广实践的价值。

  在主动干预保管库内温湿度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做好对影像档案资料管理环境的密封工作。通过提高库房密闭性能的方式,避免库房外部环境中恶劣的温度湿度环境对库房内部造成不良影响,从而达到提高温湿度稳定性的目的。除此以外,还应当结合空气流动方面的一般规律,把握时机,对影像档案资料保管库内、库外空气进行交流,配合对空调系统温湿度调节功能、空气过滤功能、以及空气流通功能的应用,提高保管环境的洁净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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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防尘、防毒方面的控制技术分析:在对影像档案资料管理环境内尘变与霉变问题进行控制的过程当中,应当采取的环境控制技术为空气净化。常见的空气净化技术方案包括以下两种类型:其一为过滤除菌技术,其二为高压静电吸附除菌技术。从过滤除菌技术的角度上来说,本方案的主要原理在于:在重力沉降作用力的影响下,通过惯性碰撞的方式达到除菌的目的。在过滤除菌方案实施过程当中,网状纤维的粗细程度以及过滤材料的基本性能都会对过滤除菌的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为了保障除菌效果理想,需要安排专人定期对过滤器上所吸附的微生物进行清除。

  3.防有害气体方面的控制技术分析:在对有害气体进行控制的过程当中,一方面可以从宏观环境角度入手,对影像资料保管库房进行空气净化处理;另一方面可以从微观环境入手,对影像资料保管的包装、片盒等材料进行优化。实践工作中比较常见的做法为:在影像资料档案保管室内引入独立运行的制冷系统、干燥器以及除酸器。以上相关系统设备配合运行,在保管室内抽出湿性空气的过程当中,同步向保管室内输入经过加热预处理的空气,在制冷系统当中发生融合反应,从而在实现气体干燥的同时,促进分子筛吸附能力的提升。

  绿色建筑材料相比于传统建筑材料应当具备以下的接几个特征: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以高新技术作为依托,最大限度的减少天然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最大程度地利用尾矿、废液、废渣等废弃物;将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废料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甲醛、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卤化物等,并且材料成品中不能含有铝、汞、铬及其化合等等有害物质。第二,在使用过程中最大程度满足人们在居住时对安全、健康、环保、卫生、美观等需求,同时具有防火、调湿、除臭、调温等功能,并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第三,对已经完成使用寿命的材料能够循环再生使用,或者可以转化成为对环境无明显影响的物质。因此,绿色建筑材料的本质就是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消耗,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能够进行重复循环再生使用。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绿色建筑材料的重要性,强调了健康、环保的必要性,着力研究利用少量自然资源、降低环境污染的良性建筑材料,为保证人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做后盾。因此,人们在建设城市文化时应当不断思考和反思使用建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使建筑材料在生产过程、使用过程和再生过程中造成的环境负荷与材料性能相协调。研究和使用绿色建筑材料是为了使人们在生存发展中减轻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符合,致力创造绿色建筑文化,进而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精神。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面临着资源、人口、土地。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压力,为了协调保护环境与利用资源之间的关系,人类需要良性建筑物创造绿色建筑文化。因此,研究和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设计建造人们事宜生活的生态环境受到了强烈的关注和重视。结合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以及我国居民的需求来看,利用高新提高建筑材料的性价比,促进建筑材料产品的更新换代,研究和使用绿色建筑材料能够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我国的建筑工业发展自改革开放以后一直持续了资源消耗高、成本投入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指数高的“四高”路线,传统建筑材料对使用性能的极度追求和建筑材料与环境适应性的严重忽视是导致我国工业发展还严重依赖于水泥、玻璃、陶瓷、塑料等材料。由于我国的传统建筑材料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主要针对特别的场合进行研究开发,使得建筑材料具备多样性,因此无法对建筑材料回收和再利用,长期使用传统建筑材料使得环境协调性较差,并且不能以少数绿色建筑材料取代大量传统建筑材料。因此,在今后的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生态环境问题,必须着重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减轻使用传统建筑材料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荷,协调建筑材料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我国虽然资源占有总量位居世界前茅,但是资源人均占相对较为贫乏,因此,对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材料的需求相对较高。目前,我国已经在绿色环保节能建筑材料中取得了不菲成绩。

  墙体材料是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建材绿色化为主导,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将保护土地和环境相结合,通过限制粘土砖、优化墙体材料,使其有利于生态平衡。技能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又能改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废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综合利用工农业废渣等生产墙体材料。

  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保温节能墙体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墙体的传热活动,外墙的传热活动比例较大,墙体保温根据保温层的不同位置进行划分为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中空夹心复合墙体保温。目前,我国的外墙保温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了节能建筑材料中的重点。

  绿色建筑材料是建筑安全、健康的基础,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减少天然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增加对工农业、城市固态废弃物加工生产的无污染、无毒害、无放射性、可回收循环使用、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健康材料是保障绿色建筑文化的基础。随着政府部门对绿色建筑材料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大,绿色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各级政府为了响应社会对绿色建筑产品需求的呼声,制定了相应的建筑环境安全建设的发展规划,以此满足人们对绿色建筑文化的需要。

  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着建筑节能设计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发展高潮,对现代建筑设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今绿色、节能、环保成为了现代居家建筑装饰业的新主题与新潮流,不断深刻影响着建筑行业的动态发展。随着绿色、节能、环保新的价值观念的提出使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无毒无害持续健康化节能环保设计的运用与体现,特别是装修时不能缺少的具有时尚元素的绿色设计,例如不含有毒害元素的地板类,图画类,具有艺术人文气息的雕像摆件等装饰设计的运用。其实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在物质条件充足的前提下人们会更多地注意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以及自身的健康状况。所以,节能环保的建筑设计融入到到了居家设计之中,为给人们营造一个幸福,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而得到广泛普及

  最近以来,绿色节能环保建筑设计行业的快速进步带动了整体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了快车道,新的材料推广研发和使用也加快了整个行业的整体性的跨越。由于地产行业的茁壮健康的飞跃式跨步也带动新的节能环保设计概念的不断普及。近几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节能环保建筑设计、普及,推广的主要大国。建筑设计主导的产品形态与附属的链式产业,无论是在基础数量上还是在人均消费跨度上在世界都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在这种绿色节能环保的设计高产量高普及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高效的盲目生产导致产能过剩,市场需求有限导致材料浪费都是行业发展不可忽略的问题,需要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目前节能环保装饰建材的行业中众多的生产厂商没有完全合格的生产资质盲目跟随行业发展的潮流,积极的生产众多不合格的环保装饰建材造成每年有上万吨的成品建材被浪费掉。另外由于众多的生产厂家不具备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在原材料的获取上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造成原料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业没有规范的引导化标准也是造成节能环保绿色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形态不过关的的重要因素。

  节能环保建筑一般是生产厂家采用清洁高效科学的生产技术方式,以减少使用自然资源为前提,大量使用社会淘汰的对人体没有危害的废弃物进行再造生产。这种方式生产出来的建筑材料达到一定的周期后可回收进行再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从而达到真正的绿色无公害。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材料相对于传统建筑材料是以最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环境污染为代价生产的高效能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同时,这种新材料的普及还能大幅度地减少建筑能耗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它还具有更高的重复使用效率和杰出的材料使用性能,从而能降低材料的消耗,减少资源能源的重复性浪费。还具有改善居室环境的效用,达到可宜居舒适生活的最大量化值。它还能大量利用工业废弃物的建筑材料来进行生产从而减少生存环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

  2.2.1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材料生产环节中所使用的是废弃原料, 生产原材料使用的一次性资源浪费程度达到了最小,原料的生产采集过程中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2.1.2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同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资源和能耗消耗达到了最小量化标准。

  2.1.3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功能兼顾多种环保优点。绿色,无公害安全、无有害气体、无有害放射性等;

  2.1.4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材料使用寿命完成之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可再循环生产。

  本着以人,环境,建筑无污染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整体应用背景的前提下,在利用绿色无污染材料辅助以人工手段创造生态宜居、健康快乐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资源能源的浪费,协调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取舍间的动态平衡。在应用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最充分的展现人文自然之美。

  首要要体现在节约能源,保证自然能源利用的最大化。采用节能的建筑结构材料进行整体装饰布局。采用适合当地气候资源规划进行总体布局设计。其次节约资源:在建筑建造和整体设计规划和选择节能环保设计料进行整体模块化的设计方案考虑。要减少一次性材料的使用,力求使材料多用甚至循环利用。同时还要回归自然与人和谐相处的价值理念:建筑外部应用整体化的节能环保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宁静致远,动静有度,做到不影响周围环境的静态平衡。打造幸福舒适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建筑内部不使用高度浪费的建筑装修材料,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整洁度。建筑应尽量采用节能环保绿色的建筑装饰材料。确保对居住者无害。还要充分考虑利用天然可再生资源,保证最小的资源的最小浪费度。与此同时还要保证对客户居家合理的环保装饰运用保证设计的标准是绿色环保生态宜居的规范指标。在建造装饰的同时尽量减少一次性和传统建筑材料的应用,多选择绿色节能的建筑设计元素既是为了节约成本同时也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可谓是一举两得。

  一个建筑整体设计需要众多的材料填充,在保证整体装修效果美观大方的同时,如何运用节能环保设计来最小程度的减少污染,减轻资源能源的浪费是节能环保设计应用的重要战略步骤。与之对应建立整体节能环保材料装饰的应用机制,最大程度上减小污染与浪费,突出环保,是每个设计管理者必须郑重对待的问题,所以本着上述原则进行最好的环保节能设计是每个装饰设计者应有的姿态。

  [1]赵夏. 住宅建筑被动式节能设计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13.

  [4]鲁慧敏.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研究[D].同济大学,2007.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背景的推动下,我国化工产业领域的发展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但是整体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化工领域发展与环境之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化,不断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的要求,为了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绿色环保化工技术应运而生,并且受到了化工企业青睐。绿色化工环保技术应用不仅可以提升化工产品的环保特性,同时对促进化工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也有着积极影响。对绿色化工环保技术进行探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绿色化工环保技术融合了环境友好化学、清洁化学等众多理论,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降低或者缩减化工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绿色化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从根本上降低或者全面消除化工生产对自然环境发展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绿色化工环保技术是化工领域现代化发展以及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的必要要求,是降低工业污染的主要技术手段,可以为我国实现“零排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我国逐渐向全球最大的化工产品消费市场转变,对以往化工产品生产进行调查了解到,传统的化工生产模式不仅能源消耗量高、污染物排放量大,而且化工生产效率较低,很多产品生产质量不能得到良好的保证。这种生产模式过于滞后,根本无法满足绿色化工发展的实际需求,各项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自然环境污染严重。现阶段,我国资源、能源短缺以及环境污染情况非常严峻,只有加强研究力度,利用科再生能源进行化工产品生产,采用生物化工的方式取替污染严重的化工产品,从而对化工企业生产污染进行严格把控,要求化工企业不断引入先进绿色化工焕白技术,对新开发项目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全程跟踪,避免项目建设、研发对环境造成乐匚廴尽

  以往,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但是人们生活以及经济建设对化工产品有着较大的需求量,在这一因素影响下导致化工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绿色化工环保技术应用是化工生产领域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如何发展绿色化工环保技术也是化工生产领域现阶段的重点研究内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应用先进的化工生产技术和方法对化工生产材料进行无毒化的处理,提升化工生产所需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为了实现废料的“零排放”的目标,使得化工材料可以在无毒、无害化的环境中进行反应。最终生产出的化工产品才是具有良好绿色环保特性的化工产品,保证化工产品应用不会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以往化工企业并没有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而且化工产品生产技术水平也较为落后,化工产品生产和应用对环境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化工产品应用对人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威胁。节能环保理念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化工产品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为重视,为了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必须要不断协调环境、经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可以和谐统一发展。

  人类发展、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消耗大量的资源能源,化学学科就是这一过程中的基础学科,化工产业也是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构成内容,与人们生活有着非常紧密联系。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化工产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关系越来越为突出。化工产业虽然为人们的生活提升了很多便利,改善了人们生活质量,但是也加强了社会能源消耗程度,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目前环境污染问题严峻,能源资源紧缺,而且实际应用中还存在着严重浪费情况,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问题与化工产业产品生产息息相关。绿色化工环保技术的产生,为化工产业发展与环境发展之间矛盾关系解决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为了从源头上对化工污染进行有效控制,提升化工产品的绿色环保特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慎重选择加工材料,要尽可能的应用可以进行更新的材料取替以往毒性较强的化工材料,在常态环境中进行化学合成,将化学合成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化工产品生产中存在的有毒材料,需要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和改良,对有毒性材料进行适当的催化处理,降低材料中杂质含量。要不断进行新型催化剂的研发,强化催化剂的稳定性。在设计过程中也要严格对化学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循环回收进行考虑,以降低化学过程中能源的耗费,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另外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尽可能地不使用助剂或附料,选用更安全的化学产品。

  中国是个能源消耗大国,而自然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所以就需要人类开发自身的智慧将有限的自然资源转化为可再生回收资源,为人类提供服务,在生产化工产品时要充分考虑产品是否可再生、可循环利用、可重新加工等性能。例如用传统的苯采制运作为尼龙原料的己二酸,由于苯是公认的致癌物质,不仅污染环境也危害人类的健康,因为采用以葡萄糖为原料,通过酶反应可制得己二酸、邻苯二酚和对苯二酚等。从合成大量的有机原料中去除苯是具有竞争力的绿色化学目标。

  绿色化工过程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减少或消除有毒物质的使用与生成,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使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可再生资源,所以对反应材料、催化剂、试剂、溶剂及反应条件的筛选是非常重要的。像把废弃物质转化成动物饲料、工业化学品和燃料;采用无毒、无害的溶剂和催化剂代替具有剧毒的光气、氢氰酸,生产有机的原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随着绿色化工环保技术的不断完善,逐渐实现了变废为宝、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为一体的结构链,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地发展和研究绿色化工环保技术,生产绿色化工产品,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

  [1]郭鸽,李磊磊,张广军.浅谈化工企业节能减排认识[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5).

  [2]柯铭.石油及化工企业节能降耗存在的问题与优化方法[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5).

  经济的发展给地球环境带来很大压力,随着人们节能意识的不断提升,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针对传统建筑施工技术存在的弊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出改进和完善,强化自身节能住宅施工管理能力,对传统施工技术进行创新,保证建筑质量的同时还要最大程度上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宗旨,为共建美好家园而努力。本文就建筑施工技术节能性改良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

  对于传统的建筑施工技术来讲,上肋和下肋是空腹夹层结构中的重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步骤逐步进行。预制带肋板的强度是施工中的关键,所以其设计要求非常严格,而且施工过程中细石混凝土的质量也是至关重要,其强度要控制在设计的90%以上。为了保证脚手架的质量,在支下肋模板设计中要对手脚架的强度和稳定性进行控制和测试,此外,还要使用定型的木模。浇筑混凝土所用的模板必须干净无杂物,当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时,方可安装上层预制板,在保证上肋底模支撑好的情况下才可对钢筋进行捆绑。当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以后,再进行上层混凝土的第二次浇筑。

  在节能环保这个大背景下改良出来的建筑施工技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能够为人们创造出更好更舒适的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的基础上,人们更加关注精神生活的水平,以往只是符合“安全”这一条件的建筑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他们希望自己居住或是工作的建筑既舒服安全又生态环保,有助于人类健康发展。因此改良后的建筑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将施工过程中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改良的建筑施工技术不仅能够做到自身的节能环保而且还能带动其他领域的绿色节能发展,可谓是一举两得。众所周知,建筑业消耗能源较多,如果其能运用新的技术对建筑施工技术进行改良,则必能降低能耗,且带动其他行业的节能进程,从而帮助我国经济由粗放型向绿色型的转变。由此可见,建筑施工技术的改良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改良后的建筑施工技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减少能源的消耗,为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材料、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水平是改良后建筑施工技术的主要表现。这种高水平的技术体现必然可以起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作用,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在生活中我们很容易看到,建筑周围尘烟四起,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严重的还会引起呼吸道疾病。建筑施工中粉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材料随意堆放、道路扬尘、材料设备的运行和使用等,诸多方面会造成空气中弥漫大量粉尘,而长期处于高密度粉尘环境中的人会由于吸入粉尘过多而导致肺部、呼吸道等多种疾病,给人类的身体造成很大的危害。所以,必须针对建筑施工中粉尘问题进行改良,最常用的控制粉尘的措施是喷水,即在高粉尘作业时喷洒适量清水从而降低粉尘浓度,较少空气中弥漫的粉尘。另一种常用的方法是封闭法,即将建筑施工区域包裹起来,避免粉尘外扬,从而减小施工附近空气中的粉尘,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传统建筑材料大多只被使用一次,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要想加大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效率,必须选用建筑绿色墙体材料。例如,空心砖,其以厚度大、砌筑简单等优点被广泛的应用到建筑中去,它的使用减轻了建筑结构的自重,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工程周期;另一种绿色墙体材料是蒸压制品墙体材料,这种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能源较低且对环境的污染很小,放射性低,所以很值得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

  建筑施工过程中主墙体材料的选用至关重要,改良后的建筑施工技术可以考虑使用加气混凝土和模网混凝土这两种材料。加气混凝土以其很好的保温节能特性在市场主墙体材料中胜出,它不仅具有隔热、保温、抗渗漏等功能,而且还可实现建筑节能的目的。加气混凝能耗较小,可以节约土资源,又加其具有很好的保温性能,所以可以降低空调等取暖设备的能耗量。模网混凝土具有抗压、抗震的功能,所以使用模网混凝土可以增强建筑的安全指数,还可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

  建筑施工技术要将节能进行到底,所以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周全。外墙保温材料可以选用岩棉和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由于岩棉的基本材料是天然的优质玄武岩,可以通过高温熔融制成,从而得到细长而柔软的岩棉纤维,获得能够绝热和绝冷的良好材料,这种材料具有很好的保温功效。另一种节能材料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它热导系数较小,具有保温、隔热等功效,值得广泛运用到建筑施工中去。

  我们都知道,地球上水资源丰富,然而可利用的淡水资源却非常紧缺,如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成为建筑施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筑施工时混凝土的搅拌以及后期养护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而目前建筑施工用水还处于粗放阶段,施工现场渗漏的管道无人管理,排水系统差,正是由于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水资源严重紧缺这一问题,从而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由此可见,改良节水技术刻不容缓。在施工中要安排专门人员对水资源的使用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管理,对破旧管道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水资源浪费。

  综上所述,在节能环保理念下对建筑施工技术的改良至关重要,必须注重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改良后的技术要能够有效地减少空气中弥漫的粉尘,保护施工周围环境;使用绿色材料的同时加大材料的循环利用率,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地球是我们唯一生存的家园,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努力,为共建绿色、和谐家园不断努力!

  [1]王旭鹏.建筑施工技术节能性改良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1).

  这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栋栋的高楼大厦平地而起,给现代化城市增添了不少生机与活力,但是在看到城市建设新景象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即资源与环境的沉重负荷。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在建筑方面所要消耗的材料资源达到了55亿吨以上,拆掉的废旧楼房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达45亿吨以上。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我国建设部门已采取了积极的行动,着力研究将这些建筑垃圾开发再利用。假如我们的研究取得成功,将这些建筑垃圾能够得到有效的循环再利用,不但能够起到保护环境、减低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且还可以减少建筑资金和资源的投入和使用。从建筑材料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工艺角度来分析,拆卸下来旧的建筑材料再利用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直接再利用指的是拆卸下来的建筑材料经过简单的处理,再使用到新建的建筑物上;建筑废旧材料的再生利用指的是废旧建筑材料经过多道工序加工后再使用,比如废旧建筑物拆卸下来的钢筋,可经过回炉、锻造后再次作为建筑用材投入到工程建设中。总之,为了能够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同时又不影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在现代建筑材料利用方面必须要走可循环利用道路。本文就废旧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利用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建筑材料循环利用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在我国的建筑领域中,砖石是使用量比较大的建筑材料,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以砖石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旧建筑物被拆除。此外在旧建筑物拆除的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能够尽快地完成建设任务,甚至采取爆破的方式拆除旧建筑物。这样的做法虽然加快了工程建设的速度,但是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却没有考虑到,即爆破后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类的生活环境造成了破坏,同时爆破后的砖石不能够回收再利用,成为了一堆废石、废土。因此,对于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再利用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起来,将废旧的建筑材料给充分地利用起来,一方面可以节约砂石能源,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废弃砖石的处理问题。近几年来,针对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这个问题,我国的建设部门也在不断地探索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比如,在2008年,在对奥运场馆附近的紫云社区的环境改造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就考虑到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这一问题,施工单位将社区路面换下来带有花纹的砖收集起来,用作此社区围墙的建筑砌筑材料,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废旧材料的处理问题,同时也减少了对围墙建筑所投入的资金。

  相对其它建筑材料来讲,混凝土建筑材料的循环再利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不是很快,关于混凝土材料循环再利用技术再很早以前国外都有研究,但是其研究后所产生的价值不高,因为对于混凝土的回收加工后再利用其中间的工艺环节要消耗大量的燃料。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对此项技术进行研究的国家,近年来德国已致力研究一种叫做 “元素回收”的新型混凝循环再利用技术。此项技术的特点是将旧建筑物的混泥土板材保留,将整块的混凝土板材地应用到新的住宅建筑中。、近年来,从事混凝土资源循环再利用的研究的德国建筑专家哈维,经过不懈的努力,完成了他的第一个作品,一座位于慕尼黑西南的索腊奇小镇的面积约185平方米的现代欧式建筑诞生。由此证明了此项技术是可行的。虽然目前混凝土循环再利用这项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被广泛推广应用,但是德国的这一先进技术已引得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关注,并都在用统一理念去探索、研究,实现混凝土材料的可循环再利用。就我国而言,虽然我国在混凝土再生利用这方面已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但基于我国对这项技术研究的起步较晚,有好多的核心技术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木材是建筑领域使用较多的建筑材料之一,树木能有效地调节人类的生存环境,如果大量地砍伐用于建筑领域将破坏人们生存环境,因此,对于木材的可循环再利用这一问题我们要给予高度的重视。目前,关于旧木材循环利用的方式可分为直接回收利用和用于建筑装修等。对于材质比较好的目前可回收加工成板材制作家具等,此种废旧木材的回收循环利用是最为直接也是最为首选的方式;此外,目前对于废旧木材的利用还有更多宽泛的用途,比如将将废旧的木材用在室内装修中,保持木材的原有特征,犹如精美的艺术品向人们展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环保新概念。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危房改造和家具更新淘汰下来可开发利用的废旧木材资源多达三千万立方米,由于没有对废旧木材可循环利用的概念形成一种社会意识,致使长期以来都将废旧木材当作是一种建筑垃圾给处理掉,严重地浪费了宝贵的材料资源。长期以来仅将其处理为一种建筑垃圾,浪费了大量的材料资源。目前,对于建筑废旧木材可循环利用已高度重视起来,并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上给以强化。

  总之,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发展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是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1]李维红.浅析21 世纪建筑材料的再生循环与利用和可持续发展[J].建筑学报,2000(8): 56-60.

  现阶段,我国积极倡导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建设项目的整体建设思路虽然有变化,但旧的方式仍然“不容置疑”——绿色环保技术未在自主新建项目中得到合理实施,缺乏合理性。应对这一问题,建筑企业需要充分把握绿色环保技术的必要性,发现问题并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价不断上涨。房地产企业不断建房,让原本紧张的土地资源更为紧缺。工程建设技术专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内容会占用大量资源。为了缓解资源稀缺的问题,每个人都必须遵循和建筑专业建设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于对专业建设工程的相关研究可知,如果在建设专业工程时抽调大约一半的资源,并不将其投入工程施工,而是将其用于坚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节能环保,则可以让工程施工全过程获得高质量的节能环保效益。此外,项目建设不仅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的核心理念,而且要对旧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整个整改、升级、转型的过程要重视新型环保材料的应用,落实相关节能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建筑方式对于恶化的环保形势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将环保和绿色建筑技术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合理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降低资源消耗,还可以大力推动建筑企业真正实现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开关键低碳环保技术的销售市场,完善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对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催化作用。

  如今,科技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安装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建筑企业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同时允许各种新型环保材料投入工程建设中。为了填补传统时尚原材料的空白,推动绿色环保发展的目标,企业需要在施工全过程中使用环保技术。

  生态恶化、空气污染一直是令政府部门头疼的问题,而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噪声、残灰等,甚至可能产生有害物质。一般来说,如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环节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的基本要求,没有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建设,那么新投资项目便得不到详细规划,将对附近的人们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在建筑中实施绿化技术,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改善人居环境,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感,从而促进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利共赢。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日益提高,这让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大肆进行土木工程建设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是工程与经济发展引起的自然环境异常变化的主要原因。例如,垃圾填埋场、基坑造成的废水渗漏等会对周围的地质环境、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等造成一定的危害,从而引起一系列自然环境水文地质问题。①大气环境污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就会造成黄沙漫天。例如,混凝土、沙子等容易在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工程爆破或房屋、建筑物拆迁等都会造成粉尘污染。②水环境污染。工程建设破坏城市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工业设备和车辆维修会造成油污,这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自来水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③对土壤的环境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水资源的污染都会对土层造成破坏。④噪声。工程建设一般是按照区域基础建设和更新的规定开展活动的,噪声影响伴随着工程建设工作的出现,但施工噪声具有突然性特点,很难通过合适的手段对其进行严格管控。施工噪声的影响是非永久性的将随着项目建设工作的完成而停止,因此它对居民的影响具有短期危害性。此外,施工噪声还具有声音高、时间集中、技术力量强、噪声控制难度系数大等特点,这会对施工周边居民造成更大的影响。⑤缺乏环保节能的机械设备。虽然人们早就认识到绿色环保的重要性,但由于技术发展的限制,大多数建筑企业无法在项目建设中合理使用绿色环保的工业设备。绿色环保工业设备的缺乏将极大地阻碍环保技术的应用。例如,许多建筑项目和工程建设公司使用老化的工业设备来降低投资项目的成本、提高工作中的绩效考核,往往只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而且将工业设备维持在使用标准水平,会造成极大的现有资源的消耗。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会形成大量垃圾,在过去会将其直接废弃,但其中许多原材料即使变成垃圾,仍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可用于同一个项目的其他建设环节中。因此,为了更好更快地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优秀的工程施工精英团队解决了原材料的开发设计难题,将废弃材料转化为可重复利用的材料。例如:用破碎机解决废砖和碎石,筛分后可更换处理设备,将废弃材料制成可用于其他建设的原材料,还可以节省工程成本,减少运营消费成本。为了更好地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水平,建筑企业必须顺应当前发展,展望未来建筑行业的宏伟蓝图,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原材料的高效应用,以满足绿色环保要求。

  资源再生利用在工程建设行业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新型环保材料是替代不可再生能源的关键一步。资源的重复利用已成为节能减排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首要目标。建筑物供暖采用煤炭点火等方式会产生热量,污染环境,消耗大量资源。这种无系统规划的模式,与如今已明确提出的绿色环保理念相比,可以用“背道而驰”来形容。如今,许多北方地区的工程建设为了弥补供暖阶段资源消耗的不足,正在摸索其他解决方案。地暖无疑成了最佳选择,因为地暖仅利用地下水产生的热量,并不需要浪费过多资源;水管也是封闭的管道,不易受到环境污染;地下水用完后还可以循环使用,是一种很好的环保资源。在技术不断发展的未来,会有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服务项目被应用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从而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节能环保。

  由于零环境污染和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是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目标,优秀的建设工程团队应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高度重视太阳能电站的关键技术。从长远来看,太阳能发电厂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资源,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可连续使用,这对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非常特殊的现实意义。如今,太阳能电站技术越来越多地运用在专业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已达到预期效果。太阳能发电站的关键技术可以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减少空气中污染物的成分。太阳能在建筑行业的广泛使用,不仅有效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而且减少了雾霾问题和酸雨带来的危害,从而大大减少了化石燃料的使用及引发的空气污染,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

  专业项目建设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环保、节能、绿色、减少环境污染的总体目标。在节能环保应用方面,建筑企业可以使用完善的能源监管、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等多种解决方法,全面掌握专业建设所需的能源状况。首先,企业应完善能源监管,确保对建筑行业基础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工程能源供应等建设过程中的必要资源进行统计分析。为避免不合理的消费、用电、能源支出,企业应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在资源领域控制建筑行业的成本支出和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加强建筑专业工程建设。其次,为提高资源利用率,企业应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考虑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分析部分原材料的可回收性,从而推广部分符合装饰材料在民用建筑施工中的二次使用,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

  为了更好地节约资源,维护绿色生态和环境保护,建筑企业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和施工技术专业实施方案。由于种种原因,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无论是关键技术还是建设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都会出现影响资源解决落实的问题,导致建设项目在环保技术应用中的延展性很大,增加了建设项目的难度系数。因此,实施方案必须考虑环保和节能。此外,建筑企业还应研究绿色节能建筑的潜在影响因素,完成关键技术预防措施和技改工程方法,制定系统的施工进度表,把握社会基础实践活动的产品质量总体目标,提高绿色环保技术水平。

  综上所述,新的发展阶段为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挑战。绿色环保节能施工技术的应用突破了我国传统建筑技术创新的挑战,改善了以往技术改进的工程经济局限性,有效改进了能源和低碳环保基础设施,从而加强了自然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的自然环境。

  [1]张缜.土木工程施工中绿色节能环保技术探析[J].砖瓦,2021(10).

  [2]元凯.市政工程施工中节能绿色环保技术探析[J].居业,2021(9).

  [3]谢亚萍.绿色环保技术在土木工程施工节能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21(8).

  [4]王召锋.建筑工程施工中节能绿色环保技术探究[J].四川水泥,2021(8).

  建筑工程中,无论是施工的设计、材料以及进程情况都要有比较详细的备案,必须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完整的施工材料。施工工程最后的验收以及相关的审核工作必须要以这些材料为一定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材料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够对施工工程带来有利的影响,保证施工能够有程序化以及规范化的过程。贯穿在整个施工进程中,资料管理要与进程同步进行,要确保资料搜集与施工的协调一致性,在工程的设计、建设以及验收环节,做到实时同步进行资料的建设与搜集。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资料管理工作也有了比较系统的进步与发展,但是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还有有待提高的部分与环节。

  一、当前,我国建筑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与缺陷,主要涵盖: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开说,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从设计到人员组织,再到施工过程,直至最后的审核等,各个环节又存在很多方面与内容,这些内容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及材料的搜集。材料要涉及到施工工程的整个环节,即便是一个小小的环节也要有相应的记录,其涉及到的内容肯定也是众多的。同时资料收集之后,要进行相应的归档处理,在这个阶段要完成对资料的再一次确认,对于确认又要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内容,因此要协调各个环节与部门之间的关系,要部门之间协调完成,因此,不是单单几个人就能够轻易完成的工作。

  材料的收集一直贯穿整个工程进程中,从设计到验收结束都要涉及,资料在形成文字的过程要很长一段时间。要把这些资料全部归档处理,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这就给技术资料的整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材料搜集的过程有很多因素的限制,对于搜集的时间以及准确性以及全面性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与限制。

  (l)现在很多建筑工程主要通过外包的形式完成,其施工人员有比较大的流动性。如果在工程进程中,发生人员的变动,那么就涉及到相关资料的交接处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有的时候很难避免出现部分资料移交不全的问题与现象。

  (2)在施工设计工作中,因为不能预测实际的施工环境以及状况,所以说有时候设计并不能顺畅的进行,这就会对工程的进度或者标准等带来一定的影响,可能施工中会做一些调整与变动,这些变化都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一般情况下,工程的项目复杂人员要复杂几个施工项目,其中一个部分出现变动,肯定有时候会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

  (3)在工程施工完成以后,审核之后很可能会要求工程进行调整或者扩建,或者进行相应的拆除工作,此时要查找相关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以此作为重要的变更依据。不过一个工程,也不是规模比较大的工程,可能建筑周期长达数年,,加之人员更替以及交接的不到位等,很多原始材料甚至很难找到。甚至还有开发商变更的情况,这种材料的查找更是困难重重。

  对于施工技术材料的搜集与管理必须严谨、认真。所以,在对这些材料进行搜集、加工以及归档处理的时候,必须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与能力。要有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者职能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要有上岗证件,这些人员不仅要具备资料管理的基础技能,能够准确、科学的处理资料之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软件应用能力以及实际的档案管理操作技能。

  在施工材料的搜集整理,首先要保证资料搜集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在档案管理操作方面要保证规范性与系统性。

  资料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证资料本身的真实性,这是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与保障,要从搜集阶段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才能够真正使得材料能够在后期发挥其作用与意义,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在进行资料搜集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醒自己,这些资料在日后有很重要的作用,是后期考核检查的凭证。因此,在资料搜集方面,要切实保证其与工程进度的同步性以及准确性,同时保证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并发挥作用。

  全面性与真实性可谓是资料的灵魂所在。作为施工的原始凭据,同时用作竣工后的验收依据。如果资料确实合理性与全面性,存在一些不真实的成分,那么必然会给监理人员以及验收部门以错误的依据与认识,这样即便工程中存在问题也有可能不能被发现并及时调整,对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的了解也可能有失全面性。

  要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与全面性,规范工作与操作是基础与保证。所以在进行资料整理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填写以及处理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资料要归档准确合理,分类清晰,保证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系统性。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中的材料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准备阶段和施工进程阶段的资料。对这两种资料在之后的处理加工过程中必须分清楚。准备阶段的资料主要是验收阶段核对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与标准进行,而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主要是对施工的整体质量做一个依据与把握。

  综上所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是其有效施工的保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是工程验收的完整资料,也是施工内在质量的有效凭证。由此可见,一项工程的技术资洲一对工程的顺利实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基于建筑工程中资料管理的特点,简单阐述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并对优化资料管理提出了几点对策,旨在帮助有效管理资料,提高工程质量。

  [1]王效芳.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J].山西建筑.2010(09)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保险关系管理、养老待遇核发、工伤待遇核发、失业待遇核发、医保待遇核发、生育待遇核发、财务管理、统计、稽核、业务复查、内审、咨询、业务档案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本规程设置经办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业务经办的准确、安全、高效。

  第一条社会保险登记,主要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我省有关法规处理。

  第二条单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有异地分支机构的,还应填写《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第三条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重点审核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行业类别等,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在信息系统录入单位基本信息,确定其社会保险编码、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各险种适用费率等,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与《社会保险登记证》一起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社会保险登记表》、《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一起归档。

  第四条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二)修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人或负责人、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单位地址等项目,需要提供有关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一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核验上述表格、资料后,对资料真实齐全、表格填写准确的,在信息系统中更改相关信息,打印《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核定表》一式二份交申办人核对签名后,一份交申办人,一份与《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起归档。

  涉及登记证信息变更的,在原证上更改相关信息并加盖社保机构校正章,必要时可重新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六条参保单位发生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围转出等情形,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根据注销类型分别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第七条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核验上述表格、资料后,应重点核查单位是否有欠费。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中办理注销操作,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注销”章,并打印《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明》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与《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起归档。对尚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的,应告知申办人按规定清偿欠费。

  第八条社保登记环节定期进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要求参保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社会保险年度检验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第九条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重点对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参保人数增减变化、申报缴费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注核验标记或印章,4年期满的予以换证。审核不通过的,交稽核环节做进一步稽核处理。

  第十条参保单位因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补办手续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先通过报纸刊登遗失公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核实无误后,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一条社会保险关系管理,主要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省工伤保险条例》、《*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处理。

  第二条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单位填报《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并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经办、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重点审核申报信息与身份证记载信息是否相符。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确定参保险种,打印《新增参保人员信息核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请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材料一起归档。

  若新增人员身份证号在信息库中已有记录,应特别注意信息库中已记录的人员与新增人员姓名是否相同,并与申办人核对是否属于续保人员。属于身份证重号的,应给申办人出具《身份证重号证明》,请当事人先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报。

  第四条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因死亡、失踪等申报减员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单位提供《在职职工减员申报表》,并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职工处理审批表等减员证明材料。

  第五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审核有关资料后,在信息系统录入减员信息,打印《在职职工减员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请申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六条职工被批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被批准享受工残津贴的,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及时对其进行在职减员处理。

  第七条参保人申请核定出生时间、个人身份、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年6月底前特殊工种年限等个人档案记载的历史信息,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其单位填写《个人历史信息申报表》,并附个人档案原件。

  第八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审核《个人历史信息申报表》所填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与档案最早记录是否相符,个人身份、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名称、时段是否有事实和政策依据。核定后,在信息系统录人认定结果,并打印《个人历史信息核定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归人本人档案,一份与《个人历史信息申报表》一起归档。如果核定结果与单位申报的不同,经办人员应将档案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作为附件归档。

  第九条保险关系管理环节每月应根据社保费征收部门提供的各单位和参保人的实际缴费情况,按险种记录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情况,并按规定的比例记录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十条保险关系管理环节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按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息一次,并打印一次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给参保人核对。发放对帐单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并请单位和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同时告知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时效。

  第十一条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信息,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更正个人信息申报表》,并附如下资料:

  (一)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更正缴费年限、缴费额、个人帐户等缴费信息的,提供当时实际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更正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年限等个人历史信息的,提供档案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二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的,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更正缴费信息和个人历史信息的,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需更改的,在信息系统修改有关信息,打印《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申报材料一起归档。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调离本统筹区,申请转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关系的,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养老、失业、医疗经办机构分设的,应分别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当场检查申请人是否欠缴养老保险费,所报资料是否完整,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请申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十五条月结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生成保险关系转出人员信息和应转移的各项基金明细清单,交财务管理环节办理基金转出手续。

  第十六条原在异地参保的人员要求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统筹区的,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出具《同意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证明》一式三份,加盖业务专用章后,其中两份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申报资料一起备查。如不符合转入条件,告知申办人理由。

  第十七条经同意转入的参保人,在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后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申办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

  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与财务管理环节确认转移基金到账情况。对经批准转入且基金已到帐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转入的养老、失业保险各年度缴费信息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录,打印对帐凭证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申办人,一份与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一起归档。

  第十八条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申请财政一次性补贴和个人帐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申办人提供以下资料:

  (二)经同级人事部门加具意见的《一次性补贴及建立个人帐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审核表》一式四份。

  第十九条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及时处理。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根据该职工*年7月至调离期间的缴费工资、个人缴费和单位划入部分比例,计算出需要同级财政部门补足个人帐户单位划入部分的金额,在《一次性补贴及建立个人帐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审核表》的“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栏填上相应数据,并加盖经办机构公章,并按单位进行汇总,填写《一次性补贴及建立个人帐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汇总表》,加盖经办机构公章,送交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接到财政部门将有关资金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通知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确认流动者的个人帐户。确认时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根据单位提交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各年度个人帐户信息,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申办人。一份与《一次性补贴及建立个人帐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审核表》、《补缴养老保险费申报表》等资料一起归档。

  第二十一条职工由企业进入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暂按中断缴费处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待其退休后,再按第五章第四节的程序将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发给本人。

  第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主要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l号)、《*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粤地税发[*]117号)等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条由社保机构核定社会保险费应缴额的地区,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在办理在职增员手续时,应同时核定职工的缴费工资。重点审核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是否符合上限、下限标准。

  第三条参保人工作单位没有变动的,缴费工资一般每年调整一次。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允许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有变化时申报调整缴费工资。单位申报调整缴费工资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单位提供《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

  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检查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是否符合上下限规定,并将职工缴费工资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按单位打印《缴费工资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单位核对,一份与申报资料一起存档。

  第四条月结时,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以及各单位适用的费率,核定各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缴额,并及时将有关数据送交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

  第五条单位为职工申请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时段的养老、失业保险费的,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要求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受理后,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计算应补缴金额,打印《补缴养老保险费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六条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应按单位形成补缴数据,及时送交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

  第一条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主要依据《*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处理。

  第二条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或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以及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按规定申领遇休养老金时,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有申请人签名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以申请人名字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储蓄帐户存折或金融卡的帐号页复印件。

  (四)提前退休者,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予提前退休的批件原件和复印件(若是因病提前退休,还要附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五)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原已审批的离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申请人的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已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与原已核定的信息是否相符。如果申请人的个人历史信息未核定,应会保险关系管理环节核定其历史信息。对符合享受养老金条件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计算养老金金额,核定始发时间和补发金额,打印《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申办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所附资料一起归档。

  对尚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所附资料一起作短期保存(保存两年以上)。

  第四条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按月将领取养老金人员明细清单送交指定的社会化发放机构,并通知财务管理环节及时拨付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每月定期接收社会化发放机构的反馈信息,检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对社会化发放不成功的,应查明原因,及时补发。

  第五条单位因离退休人员死亡、失踪、被判刑收监、转换身份或其他原因申请停发养老金时,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停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即时处理。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核定养老金停发时间,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离退休人员停发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对已经多发的养老金,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对因死亡、失踪而申请停发但证明材料不全的,应作暂停发放待遇处理,并记录在案,跟踪处理。

  第六条离退休人员失踪重现、刑满释放或其他原因申请恢复养老金的,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提供以下材料:

  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审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重新发放养老金的起始时间,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打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恢复发放核定表》一式二份,将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七条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每年组织一次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对住在同城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对异地居住的可委托当地社保机构、派出所或居委会协查认证。

  根据资格认证情况,养老待遇核发环节进行相关处理:对去世人员予以停付;对失踪、被判刑收监、劳教等类人员暂停支付;对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支付,待提供证明符合条件后再予恢复发放并补发;对冒领待遇的,及时移交稽核环节查处。

  第八条按规定调整养老金时,社保机构应及时根据有关规定,调整信息系统程序,并向参保单位发文,告知调整养老待遇具体事宜。

  第九条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给每个调整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打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对帐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发给离退休人员,一份归档。同时应将养老待遇调整数据录成光盘存档。

  第十条养老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对本次养老待遇调整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拟写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长期待遇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养老待遇,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其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二)以申请人名字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储蓄帐户存折或金融卡的帐号页复印件。

  第十二条受理后,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上述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与信息系统记录是否相符。对确不符合享受定期养老金条件,需要计发一次性老年津贴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计算一次性老年津贴和个人帐户金额,打印《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所附资料一起归档。

  第十三条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环节,将一次性老年津贴和个人帐户总额拨到申请人帐户中。待遇拨付后,终结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因出国定居、工残退休、农民工回原籍、死亡等原因,本人或死者家属申请清退个人帐户时,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清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申请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二)农民工回原籍者,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非本人申请,应提供申请人的有效公证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未达退休年龄死亡者,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第十五条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办理。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以上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核对有关信息,计算应退个人帐户金额,打印《清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十六条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环节,办理个人帐户支付手续。待遇支付后,终结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七条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后,单位或其遗属申领死亡待遇时,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退休死亡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二)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一次性救济费的,需提供供养关系证明材料、被供养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被供养人是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在校证明。

  (三)以待遇领取人名字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储蓄帐户存折或金融卡的帐号页复印件。

  第十八条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重点审查死亡时间、供养关系。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计算死亡待遇金额,打印《死亡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第十九条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环节,办理死亡待遇支付手续。对因不及时申报导致多领养老金的,应向其家属追回多领金额。待遇支付后,终结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离退休人员申请更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与待遇水平无关的个人信息的,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更正离退休人员信息申报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第二十一条受理后,待遇核发环节应即时受理。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二级经办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审核后,应在信息系统中更改相关信息,打印《离退休人员信息变更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与申报材料一起归档。

  第二十二条单位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者对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在行政复议时效内提出重核申请的,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其提供如下资料:

  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经办人员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与初次核定待遇的材料进行核对。发现有关信息确实有误,需要更正的,在信息系统中更改相关信息,重新计算待遇,核定应补发金额,打印《养老待遇重核对帐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材料一起归档。应补发的待遇随下月养老金一起发放。

  如不同意更改,应出具《不予重核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与申报材料一起作短期保存(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第二十三条月结时,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按不同单位、不同待遇项目、不同支付方式,汇总、生成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应付台帐,经财务管理环节审核、社保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归档。

  第一条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发,主要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省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及有关文件处理。

  第二条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备案手续时,失业保险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失业人员备案表》。

  受理后,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核查单位是否欠缴失业保险费,所备案的失业人员是否已核定个人历史信息。对有欠费的单位,应告知单位及时补缴欠费;对尚未核定个人历史信息的原固定职工,应告知单位携带该失业人员档案原件,按第三章第三节的规定到保险关系管理环节办理个人历史信息核定手续。

  第三条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时,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四)以申请人姓名在指定金融机构开设的储蓄存折首页或金融卡帐号页复印件。

  第四条受理后,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在l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属于非自愿性失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原为固定职工,是否已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单位是否欠缴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金额(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还应核定医疗补助金),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申办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申请资料一起归档。

  对不符合享受失业待遇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所附资料一起作短期保存(保存两年以上)。

  第五条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按月将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明细清单送交指定的社会化发放机构,并告知财务管理环节及时拨付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第六条失业待遇核发环节每月应定期对领取待遇的失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验证时,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该失业人员已求职的证明。有条件的地方,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可定期从就业服务机构获取失业人员求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情况。

  验证完毕,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对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失业人员,以及连续两个月没有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的人员进行汇总,按管理权限进行复核、审批后,停止支付其失业保险待遇。

  第七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刑满释放或劳动教养期满后,需继续领取已结转的期限的,受理人员应要求申办人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第八条农民合同制工人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后,在规定时效内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第九条受理后,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即时处理。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符合条件的,核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额,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另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起归档。

  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经申办人签名后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所附资料一起作短期保存(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条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环节,按规定办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其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要求申办人填写《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二条受理后,失业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计算死亡待遇,打印《失业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由申办人签名后,与申报资料一起归档。

  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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